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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孙胜 人已读
闭合复位还是切开复位
一般认为,股骨颈骨折复位不良是骨折愈合并发症(不愈合、延迟愈合、畸形愈合)、功能恢复受限、二期翻修手术的高危因素。因此,对拟接受内固定手术治疗的股骨颈骨折,应必须尽量做到解剖复位;若闭合复位无法达到可以接受的解剖复位,则应行切开复位。骨折复位质量可以通过C型臂X线机进行评估。尝试闭合复位时避免使用暴力,复位次数应控制在2—3次。
传统的可供选择的切开入路包括:前方的Smith—Peterson入路、前外侧的Watson—Jones入路。直接前方入路(direct anterior approach,DAA)创伤更小,显露更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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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