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王芳 人已读
大家都知道我是不建议点痣的,因为浅了复发,深了留坑,度很难把握,激光多次刺激还容易激惹恶变。所以我觉得如果非要做可以做,但是必须接受自己的选择所造成的结果。很多医生会做,因此产生的遗留问题也不少。今天讲一个点痣之后的故事:
患者电离子点痣三周之后,找来大闹,说留坑了。医生说做之前就跟她交代过有可能留坑的。但患者否认听到过这句话,说如果她听到了怎么可能还要点痣。医生没办法,拿出术前知情同意书,给她看签着她名字的同意书上,明明白白写着有可能遗留疤痕。她依然否认,说她没看同意书就签了,说医生也没跟她交代过这句话。大闹,后续处理不详……
我好奇两个问题:
1.术前知情同意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签过字的文件可以翻脸不认吗?(其实这个问题我也知道答案,知情同意书只不过是医生自我安慰的工具罢了,每个手术同意书都会写很多并发症和意外,但真出了并发症和意外,病人该闹还是闹,不会因为医生提前交代过,而偃旗息鼓。)
2.是不是有必要给每个术前谈话都要视频录像留证呢?因为说过的话,真的就可以翻脸不认,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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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