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杨伊帆 人已读
耳廓畸形分类:
一、结构畸形---由于胚胎期耳廓发育异常而造成的耳廓畸形, 耳廓的皮肤或软骨组织缺失。(有缺失)
二、形态畸形---由于遗传因素;胚胎发育期间耳廓软骨产生异常折叠,以及胎儿在母体中长期保持同一姿势导致耳廓长期受到挤压而变形;母亲孕期感染等因素作用在耳廓上引起形态学变化。(无缺失)
目前采用的非手术治疗(也是常说的无创方式)主要针对的是形态畸形,也就是说没有结构上的缺失,但是治疗是有时机限制的:
(1)越早=越好→出生后24小时内确诊,即刻判定是否需要矫形 。
(2)开始矫正时间同成功率呈负性相关,持续治疗时间与年龄呈正性相关。
新生儿出生7天之内效果最佳,成功率可达95%以上;一个月矫正成功率91.3%,2-3个月随之下降80.7%;3个月以后但在6个月以内的矫正效果减半,超过6个月的一般无效。
本文是杨伊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发表于: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