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卫东_好大夫在线
4届年度好大夫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经典问答

甲亢合并肝功能不全,能否使用抗甲状腺药?

发表者:任卫东 人已读

甲亢合并肝功能不全,能否使用抗甲状腺药物?

甲亢合并肝功能不全,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

①甲亢本身引起肝功能不全

②抗甲状腺药物引起肝功能不全

③其它肝病引起肝功能不全,或者同时合并①或②。

如病因考虑为②,可选择放射性碘治疗甲亢。如考虑为①或③,当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时,予以还原型谷胱甘肽、甘草酸制剂等护肝及营养支持治标。

当肝功能接近正常时,可试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它们亦可引起肝损害,因甲巯咪唑的肝毒性较小,故宜选甲巯咪唑,用药后更需监测肝功能,起始量5~10 mg/天,每周监测肝功能,每周加量5 mg,加至15 mg/天,再视甲功和肝功调整,最大剂量30 mg/天;有研究显示,甲巯咪唑15 mg/天与30 mg/天的效果无异。

当肝功能重度损害,甚至肝衰竭时,需及时行人工肝支持治疗。对于①,甲亢控制后肝功大多恢复。

甲亢患者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前,先查肝功能,以便对症处理。如果在抗甲状腺治疗过程中出现肝损害,则应注意区分系甲亢本身引起的还是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若停用抗甲状腺药物、配合护肝治疗后肝功恢复,则疑为抗甲状腺药物引起,此时应予以停药、改用其他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治疗;反之,则为甲亢性肝损害

本文为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