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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教您看懂医保住院结算单

发表者:张云杰 人已读

教您看懂医保住院结算单

许多住院病人出院时,拿到医院给的医保住院结算记录单,看着一串串数字,都是一头雾水。其实,看懂并不难。尽管各地的医保住院结算单不尽相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但大同小异。我们以北京某三级甲等医院在职职工的一张住院费用表为例,解读医保住院费用,或许会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某三甲医院在职职工住院费用
总金额:住院总费用,即病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费用为4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由医保支付的费用,也就是先由医院垫付的费用为 2291.60。计算方法:(总金额-起付线-个人自费)×85%= (4000-1300-4)×85%= 2291.6
大额医疗费用支付:即您当年的医保统筹基金7万元已封顶后,进入10万元大额支付,此时个人需支付30%。本病例不存在这笔费用。
个人自付一金额:包含起付线1300元和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费用,共1704.40元。个人按比例支付金计算方法:(总金额-起付线-个人自费)×15%= (4000-1300-4)×15%=404.4
个人自付二金额:由药品的个人支付部分、床位的个人支付部分和大于500元的材料费的50%等组成。本病例不存在这笔费用。
个人自费金额:包括特需床位费、自费药品费、治疗费等。
北京市医保中心规定,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同;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不同;住院费用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因此,为了读者方便计算,分别列表说明。
北京市在职职工医保报销图表
北京市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图表
备注:
1.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起付标准均为1300元,封顶线为7万元。
2. 7~10万为大额支付,个人需支付30%。
3. 每位参保人员,每年住院可按比例报销的部分最多为17万元(门急诊每年最高报2万元)。
链 接
医疗保险起付线(一年度内)解析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无保障老年人,在同一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金为1300元,第二次起(包括第二次)每次住院,起付金下调为650元。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学生,住院起付金为每次住院650元。
享受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无保障老年人,在同一年度内第一次接受门诊特殊病治疗,起付金为1300元,从第二次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金。享受医疗保险的学生接受门诊特殊病治疗,第一次治疗起付金为650元,从第二次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金。
1.以上起付线标准均是一年内有效,第二年度起重新计算。
2.门诊特殊病结算年度以办理日期为准,如2008年2月1日办理,到2009年2月1日为一结算年度。
3. 属于北京市生育险报销范畴的不收取起付金。
4. 门诊特殊病指恶性肿瘤化疗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肾透析病的特殊治疗等。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王 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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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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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