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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前须知

减重手术的发展

发表者:高翔 人已读

1从体重限制来看

1954~1985年的手术指征规定超出理想体重200% 的患者;1985~1991年则规定理想体重超出100磅(约45.4 kg);1991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达成共识的减重手术指征为体重指数(BMI)≥40 kg/m2或≥35 kg/m2且有合并症(如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等)的患者;2009年则补充调整亚洲人群的手术指征为BMI≥37.5 kg/m2或≥32.5 kg/m2且有合并症(如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等)的患者;2011年国际减重与代谢外科联盟亚太区联盟(IFSO-APC)共识会议上正式确定亚太人群的手术指征,将BMI放宽至≥27.5 kg/m2(印度为≥32.5 kg/m2)均可考虑手术治疗。

2

从年龄限制来看

1991年之前减重手术限于20~50岁人群,1991~2011年年龄放宽至11~80岁,自2012年之后不再设定年龄限制。因为小型回顾性分析和近期一项前瞻性多中心非随机化研究表明,减重/代谢手术在肥胖的青少年2型糖尿病患者中可以得到相似的获益。青少年患者似乎能获得相似程度的体重减轻、糖尿病缓解率和术后至少3年心血管代谢风险因素的改善。肥胖儿童及青少年成为代谢手术的重要人群之一。2012年美国减重及代谢外科协会(ASMBS)儿科委员会指南建议,手术适应证包括BMI>40 kg/m2且合并轻微合并症(高血压、血脂异常等)或BMI>35 kg/m2且合并严重合并症(2型糖尿病、严重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伴进行性纤维化的儿童等)。2015年欧洲儿科胃肠、肝病及营养学会指南建议,BMI>35 kg/m2伴严重并发症和BMI>40 kg/m2伴轻微并发症的儿童可行减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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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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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