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丁丽君 人已读
最近常常在朋友圈中看到关于发达国家医疗相关的文章。有记录美国的、加拿大的、德国、日本等国的医疗。其中美国的医疗相关的文章更多一些。
笔者经常通过自己在国外就医的经历来分享其医疗与中国的不同。有通过就医经历说西方医疗的好的;也有人通过自己的就医经历来说西方的医疗又烂又贵又慢的。
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真正使老百姓百分百满意的。因为,一、最重要的是,人都是会死的;二、大多数国家存在的现状是,医疗都很贵。花了大把的钱想保命,最终的结局是无一例外将走向死亡。据统计,全世界人类的死亡率是100%。你说,这人能满意吗?
我想通过一些我听来的故事,我亲历的故事,和我旁观的故事来谈谈我眼中的中西方医疗的不同。
1、第一个故事,是听来的故事。一位朋友告诉我的她母亲的故事。就说A先生吧,A先生的母亲的髋关节疾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到国内三甲医院治疗,诉患者年龄太大,血糖控制不好,不能进行手术。而A先生眼看着母亲的疾病越来越重,已经不能行走了,在家坐上了轮椅,觉得一定要想一个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后来A先生想办法把母亲接到了美国的医院治疗。医生说可以手术,等待了半年,后来安排了手术,术后几个小时,医生就要求患者下床锻炼,术后第二天,就被安排出院了。出院后继续做了3个月的康复,康复工作人员会每天到患者的家里帮助做康复,3个月以后就可以自如行走了。眼看着原本已经在国内家中坐上了轮椅的母亲,现在可以行走自如,A先生感慨万千地为我讲述了这个故事。
2、医院的会诊(consultation)制度
这是我亲历的故事。
我当时所在的医院,有一个联络会诊精神科团队(consultation-liaison psychiatry),有两名精神科医生。急诊是我们最常去的地方。通常接到一个会诊的请求后,医生到相应的病房,自己查看病人,并记下会诊意见。这些都与国内类似。
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国内请会诊我们是去查看患者一次,写完会诊记录就可以啦,而他们的会诊需要一直负责到患者出院。这期间你后续再去看几次患者,提什么治疗建议,全由你决定。那么,大家都知道,医疗是需要付费的,美国的医疗是根据医生报告的工作量付费给医生,如果由医生自行决定会诊次数,是否会出现医生为了收入而过多会诊的情况呢?询问对方后得到回复:医生都会根据需要决定会诊次数,不然的话,长期下去,如果你的会诊平均次数多于大多数人,医保公司或其他费用支付方会认为你的水平有问题。反思国内的会诊制度,因为申请会诊的患者一般都是疑难病症,并且很多时候还有转科室转院的需求,都是不容易处理的。国内的会诊一次有效的方式,甚至下次再次申请同一个专科会诊可能都是不同的医生去会诊,导致有的疑难病例只得到当次的应急处理,而无法得到整体的、长期的该专科的治疗措施。我本人认为这种会诊负责到底的制度非常有利于患者的康复和医生本人的专业水平的提高。
3、路边会诊(curbside consultation):什么叫路边会诊,就是别人随口、非正式地、没有正式提交会诊单的,问你一个医学专业的问题,你给予的回答。这也是我亲历的故事,急诊一名患者曾申请精神科主治医师会诊,主治医师去会诊过2次(基于第二点所述,此会诊单在患者出院前都是有效的,精神科医师要对此患者的精神科相关问题负责到患者出院)。在患者出院前,急诊主治医师打了一个电话来询问该患者能否出院,当时精神科主治医师不在,一个精神科住院医师接了电话,在询问病情后告知可以出院。该患者出院后出现了一些精神科的危机情况。我参与了该事件事后的病历讨论。参加讨论的有精神科高年资主治医师(他们统一叫主治医师,其实有很多都已经是相当于国内主任医师、教授级别的医师)、住院医和旁听的医学院实习医师。参与讨论的教学主管---一名我十分钦佩的高年资主治医师随身带来了好几篇关于路边会诊的学术文献。讨论的异常激烈,并且大家彼此的批评丝毫不留情面,当着医学院实习医师的面批评高年资医师是一件十分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他们就事论事,严厉的学术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大家一致认为精神科住院医师在电话上的回答属于路边会诊(没有书写正式的会诊意见),负有一定的责任。过后我反思,其实对于每一个医师,路边会诊恐怕都是难以回避的问题,那么,我们国内,是否有关于路边会诊的一些学术讨论或者相关意见和建议呢?
路边会诊不可避免,但是有风险,每个医生应该根据风险决定做不做,因为医生的每一个建议,原则上都有法律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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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