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山_好大夫在线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医学科普

早期肿瘤患者拒绝手术,下一步该怎么治疗?国际多学科会诊

发表者:匡山 人已读

手术切除,是肿瘤治疗中很常用的治疗方式,但如果患者拒绝手术切除,该如何进行治疗呢?

近日,美中嘉和迎来一位IIA期的食管癌患者,他已经进行过内镜下黏膜切除术(EMR),将肿瘤切除,虽然切缘阴性,但是病理显示肿瘤侵犯黏膜肌层,这意味着他必须进行后续治疗降低复发风险,最好的方式就是手术切除部分食管。

但是,患者比较年轻,才48岁,出于对以后生活质量的考虑,特别提出拒绝手术。对于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能够通过非手术的替代方案实现吗?一起拭目以待,听听美中嘉和国际多学科会诊给出的建议吧。

6367859207667021144915641.jpg

会诊纪实

会诊开始,与会专家全面、完整地了解了患者的病历、影像等资料,仔细倾听了患者及家属提出的疑问及诉求,随后,针对患者病情及诉求,来自中、外的肿瘤内科、放疗科、影像科、物理师、技师、护理人员等超过10人的医疗队伍,开启了此次的多学科会诊。

患者病例

诊断

中段食管癌,pT2N0M0,IIA期

病情介绍

患者男性,48岁

2018年11月因胸背闷胀,于当地医院查胸部CT示食管占位。

排除禁忌,行胃镜检查+食管EMR术,示:距门齿28cm见小片状粘膜糜烂,中央见一小隆起,标本大小3.5*3.0cm;慢性胃炎,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病理:(食管)鳞状细胞癌,分化中等,0.9*0.7cm,肿瘤侵犯粘膜肌层,未见脉管及神经侵犯。水平及基底切缘未见病变累及。距水平切缘最近处3mm。Ki 67 50%+,CD44++,p16+++,p63++,D2-40-, CD34-,弹力-。

患者现一般情况可,诉稍有反酸,胸背闷胀,食纳睡眠可,二便正常,近期体重无明显减轻。

讨论时刻

这位早期食管癌患者内镜治后,一定要做后续治疗吗?

食管鳞状细胞癌(这位患者的诊断)的内镜治疗绝对指征是肿瘤在黏膜层内;当浸润深度在粘膜下层200um内时,因存在大约20%的淋巴结转移可能,则认为是相对的内镜治疗适应症,相对适应症意味着患者后续可能需要其他治疗。

这位患者的肿瘤已经突破粘膜下层,侵犯到更深层次的肌层,因此该患者完成内镜治疗后内镜专家即要求进行下一步治疗。

绝对指征,是指患者在此病情下非常适合使用内镜治疗方式。

相对适应症,是指患者在此病情下可以选择内镜治疗方式,但可能需要其他治疗方式配合。

309388354.jpg

图片来源: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dicine

会诊专家就下一步治疗深入讨论。针对患者的病情,虽然最好进行手术,但手术改变了正常解剖结构,对消化系统影响极大,对于年龄较轻的患者,生活质量可能产生不可逆的下降,根据MD安德森指南,患者目前可以选择手术或者同步放化疗。专家们经过讨论认为,通过同步放化疗降低复发风险、提高生活质量也是可选的方案。

同步放化疗的方案如何制定?

要通过同步放化疗降低复发风险,方案的制定很重要。

放疗方面,为了使放疗靶区的勾画更加合理,专家提出:CT影像对早期食管癌的评估准确性差,建议行食管钡餐透视检查明确部位,亦可行食管镜检查放置标记明确肿块切除的部位,这对勾画靶区有参考价值。在放疗的剂量上,对于使用根治性剂量还是预防性剂量,专家们进行了讨论,最终提出因为患者切缘阴性,可以考虑使用预防性照射剂量45Gy/25fx(分25次照射)。

化疗方面,专家们提出可放疗同期选择希罗达、顺铂药物等化疗方案。

101547259941_.pic_hd.jpg

会诊结论

由于患者拒绝手术,拟行同步放化疗,具体为,针对瘤床放疗45Gy/25fx+希罗达1000mg 每天两次同步化疗。

随着肿瘤诊疗理念的不断改变,现在,关注患者的生活质量在肿瘤治疗方案的制定中也逐渐被重视,而这也正是美中嘉和一直努力为前来就诊的患者所考虑的。案例中的这位年轻患者想过更加有质量的生活,因此前来寻求多学科会诊,专家们也不遗余力为其出谋划策,很高兴,他找到了除手术外的治疗方案。

希望他未来的日子更加的幸福、灿烂!

多学科会诊(简称MDT,Multi-Disciplinary Treatment)是由多个学科的专家通过讨论,共同为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的一种方法,尤其适用于肿瘤等复杂疾病的诊疗。是美国肿瘤专科多年排名第一的MD安德森癌症中心最先倡导并推广,对提高患者治疗效果行之有效的诊疗方式。

美中嘉和多学科国际会诊集合了上海美中嘉和肿瘤门诊部、新加坡泰和国际医院、美国MD安德森等的专家资源,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专业、严谨、高质量的个性化诊疗方案。

本文是匡山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