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陈黎明 人已读
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治疗。一旦明确诊断应及早开始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应达到治疗剂量,一般急性期2个月,巩固期治疗4-6个月,巩固期剂量与急性期治疗剂量相同。维持期治疗剂量应个体化,大约为急性期剂量的1/3-2/3,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期治疗剂量一般与急性期剂量相同,如急性期剂量较大,可适当减量。
对于初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至少应维持治疗服药1-2年,对于多次反复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应至少5年,甚至是终身服药。对于老年、儿童患者治疗剂量和维持剂量宜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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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