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是指近视度数在-6.00D以上的屈光不正状态。本共识将高度近视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性高度近视,其近视度数高,但成年以后可趋于稳定,并且不伴有导致不可逆视觉损害的眼底病变;另一类是病理性近视,表现为近视终生进展,可出现不可逆的视觉损害和眼底病变,并伴有眼轴不断地过度增长(>26.5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