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故事
“ HPV阳性要治疗吗?”
医生看病讲究的是循证医学,这个道理和警察办案是一样的。
郎景和院士说过,HPV感染是“治病不治毒”。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处理HPV感染的原则:治疗因为HPV感染引起的宫颈病变或其他下生殖道病变,而不是治疗病毒本身。
怎么理解呢? 好比说HPV病毒是个“嫌疑犯”,我们通过“线人”:HPV病毒和细胞学检测结果来通知我们,这时我们要询问病史“录口供”,我们还可能需要通过阴道镜来寻找“犯罪现场”的证据,如果现场没有任何“犯罪迹象”,所谓的“被害人”也没有被“伤害”的迹象,和警察办案一样,急于给“嫌疑犯”定罪是不合适的,显然我们证据不足时,我们是不能去“抓人”来做手术治疗的。
那我们是放了“嫌疑犯”不管吗?当然不是,我们需要做的是“监测”,需要患者“复诊”,动态的观察HPV感染的情况,一般大部分人是可以清除的,一部分持续不能清除的患者医生需要反复仔细的阴道镜检查,具体问题再具体分析。
有的妇女特别焦虑和害怕, “医生我害怕HPV病毒,我怕得癌! 我就是要去切除宫颈,切除子宫!”
先不说切除带来的无畏伤害,关键是如果没有弄清楚病变的准确位置,也就是真正的“犯罪分子”, 也许切除后,仍然会HPV阳性! 这个时候又再切除什么呢? 难道我们不是“误判”了吗?让宫颈或者子宫蒙了“不白之冤”!
一个好警察一定会仔细查案,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 一个好的阴道镜医生,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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