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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及胸部肿瘤科普

化疗、放疗的起始时间

发表者:薛兴阳 人已读

作为目前的治疗常规,对于确诊为乳腺癌的患者,要完成4-6次的化疗。对手术前明确诊断的乳腺癌患者,一般手术前行1-2次化疗,手术恢复一周左右,开始行以后几次的化疗。对手术前诊断不明确的患者,要手术后一周开始行化疗

化疗完全结束后,需要行放射治疗的患者,要休息2-3周,恢复一下体力。如果检查白血球,血小板正常,即可去放疗门诊看医生,开始进行放疗。放疗的次数,医生要根据病理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次数和时间不一。

需要跟踪化疗的患者,放疗结束后,休息2-3周,即可在乳腺科主管医生的指导下,开始化疗,一般为:⑴每周一次,连作四次,休息八周,每3个月重复一次,共一年时间。⑵每周一次,连作2周,休息二周,每月重复一次,共半年时间。以上方法,由主管医生自行决定。

化学治疗,现已成为肿瘤治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治疗手段。但化疗药物的给药顺序、速度、方法,都会直接影响病人的治疗效果。所以,要求化疗护士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专科护理经验。为此,建议本市的患者最好在我院完成此项治疗。外地病人,需带药回去化疗者,出院之前,我们会将化疗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详细写明,以保证您们化疗的顺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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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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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