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惊厥处理
惊厥(convulsion)是小儿常见的危重急症,指全身性和局部性肌肉运动性抽搐,由骨骼肌不自主地强烈收缩而引起。惊厥发作时脑电图检查可以正常或异常。
发作(seizure):指机体出现的一次性突然、短暂、有始有终的异常行为,是大脑神经细胞过度放电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其临床表现各种各样,惊厥性或非惊厥性;发作时EEG有异常波形。
癫痫(epilepsy):指多次发作,即慢性、反复性脑功能失常。
惊厥、发作与癫痫不是同义词
惊厥是发作,发作并非惊厥
癫痫是发作,发作并非癫痫
有热惊厥
热性惊厥(febrile seizures)
CNS感染:病脑、化脑、结脑等
中毒性脑病:非CNS感染(败血症、毒痢)
无热惊厥
癫痫
中毒
水电解质紊乱
先天性代谢病
CNS非感染性疾病
其它:阿-斯综合征、高血压脑病等
易与惊厥混淆的发作性疾病
晕厥(syncope)
抽动(tic)
颤抖(jitteriness)
屏气发作(breathholding)
交叉擦腿动作(masturbation)
癔病性发作(pseudoseizures)
药物戒断(drug withdrawal)
睡眠障碍(睡眠肌阵挛、夜惊、发作性睡病-猝倒)
惊厥急症处理的目的
防止惊厥性脑损伤
防止长时间惊厥致颅内高压、代解紊乱
处理原则
1) 维持生命功能
2) 药物控制惊厥发作
3) 惊厥病因的寻找及治疗
4) 预防惊厥复发
惊厥急救一般处理
平卧、头侧位
保持呼吸道通畅,有紫绀者给氧
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瞳孔、神志
建立静脉通道
相关对症处理:如物理降温
抗惊厥药物的应用
短暂的惊厥发作自然缓解者,不用抗惊厥药物
惊厥发作持续2~3分钟未缓解(包括惊厥持续状态),需用抗惊厥药物
一种抗惊厥药物未能控制发作时,可以重复应用一次或换用其它抗惊厥药物
不能多次连续重复使用同一种抗惊厥药物,以免出现蓄积中毒
用药后惊厥发作仍持续不止时,必须考虑有无颅内器质性病变、代谢病及中毒等原因
静脉注射用药:安定、氯硝安定、咪唑安定、劳拉西泮、丙戊酸钠、苯妥英钠、硫喷妥钠等
肌肉注射用药:鲁米那(苯巴比妥)、劳拉西泮、氯硝安定、咪唑安定等
胃肠道途径用药:水合氯醛、安定栓或注射液
吸入用药:三氯溴乙烷
特别提示
按以上处理半小时后若惊厥仍持续,则必须进入重症监护室,行气管插管,给予全身麻醉剂,如戊巴比妥、硫喷妥钠等
使用止惊药注意事项
静脉注射时速度应慢
用药期间应密切监护患儿的生命体征
苯二氮卓类止惊药应注意呼吸抑制及低血压发生
水合氯醛应注意过敏反应发生
联合使用止惊药时,先用苯二氮卓类时可即刻给予鲁米那5~8mg/kg肌肉注射,此药虽作用较慢,但作用时间较长,二药联合应用互补不足,可达到更好的止惊效果,尤适用于频繁抽搐的患儿。但先用鲁米那时,尤其是肌肉注射鲁米那20~60分钟,脑内达到有效浓度高峰,此时切不宜使用安定等药物,否则,会加重对呼吸及心血管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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