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性惊厥的处理
热性惊厥(febrile seizure, FS)是指年龄6个月至6岁之间发生的惊厥,伴有发热(体温≥38℃),但无颅内感染等特定原因。凡是过去曾发生过无热惊厥者应排除在热性惊厥之外。热性惊厥的患病率约为4.4%,占神经系统疾病急诊的60%以上。有13%-17%的父母年幼时有惊厥史。父母均有热性惊厥病史,子代55.6%发病;父母一方有热性惊厥病史,子代21.7%发病。遗传方式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伴不完全外显或多基因遗传。热性惊厥分为两型:单纯型约占70%,复杂型约占30%。按惊厥发作的持续时间对复杂型FS可进一步进行分类:惊厥发作持续15min以上的称为长时程热性惊厥;惊厥发作持续30min以上的为热性惊厥持续状态。FS的复发率为34%-45%,>3次发作者约为9%。在复发的患儿中, 1年内约占50%-70%, 2年内占70%-90%。后续发生癫痫的发生率为2.0%-8.8%。
单纯热性惊厥:发病年龄6个月至6岁,体温骤升时很快出现惊厥,呈全面性强直或强直-阵挛发作;持续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5~10分钟。发作前及发作后神经系统检查正常,无惊厥后瘫痪或其他异常;热退1周后脑电图检查结果正常。若无高危因素,本型愈后良好。
复杂热性惊厥:发病年龄<5个月或在6岁以上仍发病,起病时体温可不足38℃。发作形式有部分性发作表现,起病24小时内可复发1次或多次。惊厥时间较长,有的可达20~30分钟。发病前可能已有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智力低下、脑损伤或脑发育不全等),热退后1周脑电图仍有异常,常有发作后Todd’s麻痹。以上特征在一个病例不一定全都具备,其中:①24小时内多次复发;②发作持续>15分钟;③发作形式呈部分性发作者,是主要诊断条件。
辅助检查:单纯性FS不推荐常规进行实验室检查、脑电图检查及神经影像学检查。而复杂性FS需要较全面的检查,应积极寻找发热原因,进行血液生化检测,CT或MRI检查及脑电图检查。不能排除中枢神经系感染或其他疾病时或年龄小于18个月的患儿应进行腰椎穿刺。
住院条件:①不能除外中枢神经系统(CNS)感染等其他疾病时;②年龄小于18个月的首次发作;③复杂性FS;④无明确的FS家族史的FS患儿。
治疗:(1)急性期治疗:单次单纯性热性惊厥只需密切观察随访不需要治疗。复杂性FS治疗依赖于病因、疾病分类。对于长时程热性惊厥,首先解除呼吸道阻塞、建立静脉通路、监测生命体征、吸氧及应用地西泮、苯巴比妥钠、水合氯醛或咪达唑仑等止惊药物。(2)间歇性预防治疗适用以下情况:①长时程FS(>15 min);②存在2个及以上危险因素并>2次发作;③频繁发作,即12h内连续发作2次以上或6个月内发作3次以上或1年发作4次以上。常用药物:安定(0.4~0.5)mg/kg/次(最多10 mg),口服/肛栓;水合氯醛:<3岁者250mg/次;>3岁者500mg/次,灌肠;发热持续者8h、24h重复。通常治疗2年以上,至4-5岁。(3)长期预防治疗适用以下情况:体温<38.0 ℃有2次以上FS发作,FS持续>15分钟,间歇预防无效者。常用药物:苯巴比妥:(3-5)mg/kg/d、丙戊酸钠:(20-30)mg/kg/d,持续1-2年。
家长教育:应尽可能向家长详细说明FS的特征、发病率、再发率、与年龄的关系、与癫痫的不同之处及随后发生癫痫的风险、预后、社会行为发育及其良性过程;指导正确应用抗惊厥治疗,包括不良反应、积极控制发热的必要性;如果在家中长时间发生FS时,应保持镇静、不惊恐;松开孩子的衣服,尤其是衣领;如果孩子无意识,保持侧卧,避免误吸或呕吐;不要强迫张嘴;观察惊厥类型及持续时间;当发作超过10 min或治疗后不缓解或反复发作或局限性发作或长时间意识障碍或发作后麻痹需要及时就医。
临床分型可为选择治疗方法和估计预后提供参考
单纯型 | 复杂型 | |
年龄 | 5月-5岁 | <5月或>5岁 |
惊厥时体温 | >38℃ | <38℃ |
惊厥发作类型· | 全面性发作 | 部分性发作 |
惊厥持续时间· | <15min | >15min |
24内惊厥次数· | 1次 | >=2次 |
脑电图 | 正常 | 异常 |
发作前神经系统有异常 | 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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