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后必读
发表者:闫晓亮 人已读
保持器使用须知
医患沟通——保持器使用须知
患者在拆除固定矫治器,结束医院部分矫治工作后,尚需按医嘱佩认真佩戴保持器,才能真正结束牙齿的矫治,否则容易复发变形。保持器整体佩戴时间约2年。特殊患者需遵医嘱。
1 拆除固定矫治器的前12个月,除三餐外的24小时必须佩戴保持器。佩戴保持器时不能吃东西,不能喝带色素的饮料。
2 从第13个月开始,每个星期抽出一个白天不带,晚上继续佩戴,第14个月每个星期抽出2个白天不带,晚上继续佩戴,以此类推,逐步递减,直到第20个月所有的白天都不佩戴,只晚上佩戴。
3 保持器材质为透明树脂,怕压,怕热,怕空气,因此在不带的时候请将保持器浸泡至清水中,请勿在空气中长时间暴露,并将保持器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4 如保持器不慎丢失或变形,损坏,请及时联系主治医师重新制取。重新制取需另行收费。
5 佩戴半年后请到医院复诊,检查牙齿保持情况
6 如因个人原因未按医嘱正确佩戴保持器所造成的牙齿复发变形等后果,医院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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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