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前须知
发表者:邓翀 人已读
1、全身反应 接受胸部放疗的患者在放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全身不适、乏力、食欲下降、精神不振等全身反应。患者此时应注意多休息,调节饮食、增加营养,预防感冒等。
2、每周复查血常 放疗可能导致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计数或血小板计数降低。若白细胞低于4.0×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及时联系您的医生。我们要求患者在治疗期间每周复查血象,当血象正常的前提下才可以继续放疗。特别是门诊患者,或在别的科室住院的患者,请每周主动联系我们至少一次。
3、急性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是胸部放疗最常见,最严重的毒副反应。通常根据发生时间分为急性和慢性放射性肺炎。急性放射性肺炎指发生于放疗开始后2周至放疗结束后3个月之内的肺炎。患者表现为咳嗽、咳痰、不规则低热,胸痛,若合并感染可出现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和高热等。有相应症状应立即联系您的医生,胸部CT平扫能迅速明确,放射性肺炎一旦确诊,应立即停止放疗,休息,给予高蛋白、高热能、高维生素饮食,无合并感染者可给予糖皮质激素、祛痰药物及支气管扩张剂。对继发感染者,应及时给予足量有效抗生素治疗。待病情好转后,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应逐渐减量至停药。急性放射性肺炎的预防很重要,患者在接受胸部放疗期间要注意多休息,不要剧烈运动,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必须要去的话建议戴上口罩。此外每周至少联系我检查一次,我的门诊在每周五上午B区5楼,我会给患者做一次检查。
4、慢性放射性肺炎 指发生在放疗6个月及以后的肺炎。多数患者无症状或仅表现为干咳。但合并严重感染时可致呼吸循环衰竭,对这种患者,主要是预防感冒,防止呼吸道感染,感染一旦发生要及时控制。
5、照射区放射性皮炎通常较轻,表现为色素沉着,干性脱皮,严重的湿性脱皮少见。放射治疗期间应内衣要穿宽松柔软的纯棉织品,保持放射野皮肤清洁、干燥,严禁贴胶布或涂刺激性药物,忌用肥皂等碱性物质清洗皮肤,以免因机械性和化学性刺激加重放射损伤。应保持放射野标记清晰,不可随意擦洗,若出现标记不清可通知医师,重新标记。不可自己涂描或让家属涂描,以免造成放射野偏差,影响治疗效果,造成正常组织损伤。干性脱皮时可不做任何处理,若伴有瘙痒可涂婴儿爽身粉。出现湿性脱皮时,应立即告知医生,暂停放疗,暴露患部,并局部涂湿润烧伤膏。
6、放射性食管炎 较常见,通常发生在放疗后2周左右,表现为吞咽疼痛或进食疼痛。此时应注意饮食调节,忌食刺激性食物,宜进食蛋羹、豆腐等高营养少刺激的食物,严重时可进食前15分钟口服1%普鲁卡因。必要时需要补液。
7、咳嗽、咳痰、咳血 是肺癌的主要症状,患者平时应注意口腔卫生,预防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当痰液增多或变黄稠或咯血加重时,应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积极处理。有痰中带血/咯血的患者要注意休息,保持情绪稳定,防止激动、紧张,避免剧烈活动。此外,肺部感染也会导致呼吸道症状加重,要及时联系您的医生。
8、放疗期间饮食建议 肺癌患者放疗过程中应食富含营养的高蛋白、高热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食物,并根据不同的饮食习惯调节食物花样。痰多的患者可多食梨、萝卜等食物,以达到润肺化痰的目的。禁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对肺癌患者来说,戒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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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