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感染者:过去感染过或现在正感染乙肝病毒的人都叫乙肝病毒感染者。乙肝患者:有临床症状如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厌油腻,腹胀及腹泻,部分病人有黄疸、发热等。但是也有些病人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化验结果肝功能异常,乙肝两对半:HBsAg阳性、HBeAg阳性或阴性、抗HBc阳性、乙肝病毒DNA(HBVDNA)阳性。这类患者通常应该进行治疗和休养。乙肝病毒携带者:临床上将HBsAg阳性,无任何症状体征、肝功能检测正常(既往从无肝功能异常病史)称之为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权威的医学观点及肝病专家认为,这些人除不能托幼和餐饮服务行业、不能献血外,可以正常工作、学习。目前不需要临床治疗,但是应该定期复查,尤其是HBVDNA阳性的人群和/或有肝炎自觉症状的人6-12个月更要复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乙肝病毒DNA、腹部的B超等。
HBeAg(+)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一般适应证:① HBV DNA≥105拷贝/mL② ALT≥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ALT应≤10×ULN,血总胆红素水平应2×ULN)③ 如ALT肝炎是一种进展性疾病,HBV DNA水平高是疾病进展的关键。 达到治疗标准的患者均需规范的抗病毒治疗。 乙肝治疗中,药物的选择、治疗的终点、治疗中及停药后的监测,对于疾病的控制都很重要。
大家都知道乙肝,不是很了解丙肝。丙型肝炎简称丙肝,是由丙肝病毒感染HCV引起的。乙型肝炎在我国是HBV感染高流行区,一般人群的HBSAG阳性率为9.09%。 全国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人群抗-HCV阳性率为3.2%,各地区间有一定差异。以长江为界,北方3.6%高于南方2.9%。抗-HCV阳性率随年龄增长而逐渐上升。丙型肝炎主要传播途径:1、血液传播:这是丙肝传染的主要途径,经输血和血制品传播。我国自1992年对献血员筛查抗-HCV后,该途径得到了有效控制。 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这是目前最主要的传播方式,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未经严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内窥镜、侵袭性操作和针刺等也是经皮肤暴露的重要途径。如公用剃须刀和牙刷等卫生物品、未通过严格消毒的美容、理发用品、纹身、纹眉、纹眼线、穿耳环孔等也是丙肝病毒潜在的经血传播方式。2、性传播:与丙肝病毒感染者性交及有多性伴者感染丙肝的危险性较高。同时伴有其他性传播疾病者,特别是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者,感染HCV的危险率更高。3、抗-HCV阳性的母亲将HCV传播给新生儿的危险性约2%,若母亲在分娩时HCVRNA阳性,则传播的危险性可高达4-7%;合并HIV感染时,传播的危险性增至20%。丙型肝炎病毒高载量可增加传播的危险性。丙型肝炎疾病进展:急性肝炎——慢性肝炎——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肝癌。临床表现: 丙型肝炎通常起病隐匿,无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患者可以无症状地发展数年,事实上,人们往往在偶然情况下才知道自己得了丙肝。也有患者仅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隐痛或不适等,少数患者可伴有低热或出现黄疸。 肝功能异常或正常,抗HCV阳性,HCVRNA阳性。 依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实验、抗HCV等检测进行初步诊断,其中抗HCV筛查最重要。确诊丙型肝炎需要依据HCVRNA检测。丙型肝炎的治疗: 治疗目的:清除丙肝病毒,以改善或减轻肝脏损害,阻止或延缓进展为肝硬化、肝衰竭、肝癌,争取达到临床治愈。治疗适应症;一般而言只要血清HCVRNA阳性就需要抗病毒治疗,对于ALT水平正常与否不作为是否抗病毒治疗的指标。丙肝肝硬化患者应在严密观察下给予抗病毒治疗。丙肝只要早发现并进行及时、正确、合理的治疗,丙肝患者是完全有可能治愈的。下列行为不传播丙型肝炎病毒:礼节性接吻、拥抱、打喷嚏、咳嗽、食物、饮水、共用餐具、共用劳动工具、办公用品、钱币、共处公共场所、无皮肤破损及其他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传播丙肝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