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光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6
精神科刘顺发
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陈秋明
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陈强
副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毛希祥
副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韦强
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周春
副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黄小明
副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潘天伟
副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陶世武
副主任医师
3.6
周伟东
副主任医师
3.6
精神科陈昌钦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范中发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顾相贵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黄承繁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黄善民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黄中权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李慧娥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刘本秀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孙文生
副主任医师
3.5
文才仁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李德波
副主任医师
3.5
精神科赵丽兰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韦玉辉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柏彩云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刘秋杰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代小艳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文柳琳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崔鹏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梁庆亮
主治医师
3.5
方宏球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蓝军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蓝丹凤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韦玉秀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邓晶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李荣予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陈嘉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黎晓明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麦娇林
主治医师
3.5
精神科梁霏
主治医师
3.5
蒙春夏
医师
3.5
精神科杨盼
医师
3.5
精神科杨照奎
医师
3.5
精神科莫剑芳
医师
3.5
精神科覃振捐
医师
3.5
精神科方峥
医师
3.5
精神科韦秋香
医师
3.5
精神科黄蓓
医师
3.5
精神科廖璐
医师
3.5
精神科韦友教
医师
3.5
DSM-5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A.存在2项(或更多)下列症状,每一项症状均在1个月中,相当显著的一段时间里存在(如经成功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至少其中一项必须是(1)、(2)或(3)。 (1)妄想; (2)幻觉; (3)言语紊乱(例如,频繁地离题或不连贯); (4)明显紊乱的或紧张症的行为; (5)阴性症状(即情绪表达减少或动力缺乏)。 B.自障碍发生以来的明显时间段内,1个或更多的重要方面的功能水平,如工作、人际关系、或自我照顾,明显低于障碍发生前具有的水平(当障碍发生于儿童年或青少年时,则人际关系、学业或职业功能未能达到预期的发展水平)。 C.这种障碍的体征至少持续6个月。此6月应包括至少1个月(如经成功的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符合诊断标准A的症状(即活动期症状),可包括前驱期或残留期症状。在前驱或残留期中,该障碍的体征可表现为仅有阴性症状或轻微的诊断标准A所列的2项或更多的症状(例如,奇特的信念,不寻常的知觉体验)。 D.分裂情感性障碍和抑郁或双相障碍伴精神病性特征已经被排除,因为(1)没有与活动期症状同时出现的重性抑郁或躁狂发作;(2)如果心境发作出现在症状活动期,则他们只是存在此疾病的活动期和残留期整个病程的小部分时间内。 E.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F.如有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或儿童期发生的交流障碍的病史,除了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症状外,还需有显著的妄想或幻觉,且存在至少1个月(如经成功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才能作出精神分裂症的额外诊断。标注如果是:以下病程标注仅用于此障碍1年病程之后,如果他们不与诊断病程的标准相矛盾的话。初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障碍的首次表现符合症状和时间的诊断标准。急性发作期是指症状符合诊断标准的时间段。初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部分缓解是指先前发作后有所改善,而现部分符合诊断标准的时间段。初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完全缓解是先前发作后没有与障碍相关的特定症状存在的时间段。多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至少经过两次发作后,可以确定为多次发作,(即,第一次发作并缓解,然后至少有一次复发)。多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多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持续型:符合障碍诊断标准的症状在其病程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存在,阈下症状期相对于整个病程而言是非常短暂的。未特定型
有些人有“上腹胀痛,烧灼感”,就以为自已得了胃病,到处求医,服了数月的药也不见好转;有些做了数次胃镜检查,报告可能有“浅表性胃炎”;患者更相信自已患了“胃病”。谁知,这可能不一定是“胃病”。 临床上,有以下的疾病,如抑郁症、躯体化障碍、疑病症、焦虑障碍等病,有可能也有“上腹胀痛,烧灼感”,实际上并不是“胃病”;有些患者也有些做了胃镜检查,报告也有“浅表性胃炎”;可是按“胃病治疗”,就是一点效也没有;按抑郁症等来治疗,“胃病”就好了。因些情绪低落的情况下,上腹所谓“胀痛、烧灼感”,有可能不是真正的“胃病”;患者应予注意。联系邮箱:ccqlzlb@foxmail.com
人患抑郁症时一般的表现为情绪低落,很忧伤,无心情做事,觉得对不起人家,自已有罪;话少,不想答理人家,活动少,兴趣下降;自已觉得无能力,什么事都要做不成;还有睡眠障碍,性功能下降,食欲下降。有些有自杀的想法及行为。 然而,有些患者上述的表现得比较轻;却表现为:胸闷,透气不畅,背部不适;有些甚至出现“心绞痛”。检查心肌酶、心电图却不见很大的异常。实际上就是抑症时,患者的一些躯体化表现;也就是说,表现象有“心绞痛”,实际上是抑郁症。有些检查有“轻微心肌缺血的表现”,这时患者可能坚信患者有“心脏病”,而不是心理疾病。医生的判断也出现一些问题。 有些感觉“快要死的感觉,心脏象要跳出去,非常惊恐”,那是抑郁症时伴的的一种“惊恐障碍”,常到急诊科检查,也检不出什么问题。 有1例患者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术后也常感“心前区不适”,还焦虑症不安;后来服了抗抑郁药才好转。 因此这类患者不访在心血管科,心理科都要看一下,介定是什么问题,才做下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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