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抗乙肝病毒
干扰素抗乙肝病毒α-干扰素的作用机制是刺激机体产生抗病毒蛋白,降解病毒mRNA,抑制乙肝病毒的合成,同时还可增强NK细胞和CTL细胞活性,增强感染细胞膜HLA-I抗原合成,以利于NK、CTL细胞与受感染细胞的识别、结合并造成受感染细胞的溶解,以清除肝细胞表面的HBV。因此α-干扰素的疗效与机体的免疫状态和病毒的复制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α-干扰素的最佳治疗对象是存在活跃病毒复制且处于炎症活动状态的患者,即HBVDNA阳性者(在此主要指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下面专门讨论),肝功能状态可以间接反映机体的免疫活性,在排除诸如饮酒、药物等影响因素的前提下,血清ALT水平越高表明机体的免疫反应越强,疗效也就越好,大量的临床实践证明,开始干扰素治疗时血清ALT水平至少应大于正常上限的2-2.5倍,最好大于其5倍以上,最高不应超过其10-12倍,在此范围内ALT越高疗效越好,突破这一上限则有可能诱发肝功能衰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另外,病人的年龄(年轻)、性别(女性)、感染时的状况(成年后感染)、HBVDNA载量(基线病毒载量越低);病程长短;肝脏纤维化程度轻重(轻者);对治疗的依从性的好坏;有无HCV、HDV或HIV合并感染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其中治疗前HBVDNA、ALT水平是预测疗效的主要因素。另外有无禁忌症(对干扰素过敏的患者、有明显黄疸TBIL>51μmmol/L者、肝硬化尤其失代偿期肝硬化病人、合并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活动性糖尿病以及有家族性精神病史的病人应禁用或慎用)以及病人的一般状况(如病人有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时,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应慎用)等都应做为考虑因素。只有综合以上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取得满意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