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降压药物间是否存在等效剂量换算?
降压药物之间是否也存在类似的等效剂量换算,如氨氯地平 5 mg 与厄贝沙坦 150 mg,硝苯地平 30 mg 与非洛地平 2.5 mg,不同种类、同一种类不同药物之间是否也存在等效剂量换算呢? 举一反三:多巴胺与硝酸甘油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其实我们只需要思考一下临床常用的两个药物(多巴胺与硝酸甘油)的临床用法,很多困惑就能够解决。 1)多巴胺 我们在应用多巴胺时,常常需要按照公斤体重来换算的,单位是 XX ug/kg/min。临床中常用的配置方法是将多巴胺按照(公斤体重×3)mg 稀释至 50 ml ,如泵速为 1 ml/h,泵入量为 1 μg/kg?min ,常用剂量 1~20 μg/kg?min。 之所以按照这种精确剂量来配置和给药,是因为多巴胺作用随剂量改变而改变:小剂量时兴奋多巴胺受体引起肾血管扩张利尿;中等剂量是兴奋β1 受体引起心率血压升高;大剂量是兴奋 a 受体引起血压明显升高。 2)硝酸甘油: 与多巴胺不同,硝酸甘油是为数不多的抢救药物中不需要按公斤体重来换算的药物。绝大多数硝酸甘油注射液药品说明书,基本没有公斤体重计算(当然还是有个别药典有)。绝大多数说明书公认是 5 ug/min 为起始剂量,一般推荐剂量是 10~200ug/min, 甚至可以用到 400 ug/min(没有体重)。 为什么这个药物不需要体重换算呢?一般药物不需体重换算大概有两种原因: 个体差异不大,药物疗效相似而且特别安全,以至于我们在使用药物时,不需要去折算,不管病人体重、身高,剂量都是接近的。 个体差异太大,根据体重的换算可以忽略不计。硝酸甘油就属于这种类型,硝酸甘油的最高和最低剂量几乎差到 100 倍,刚开始效果不理想,我们一般是翻一倍的速度往上加。这就像酒量,不是按公斤体重来换算,120 斤的孔较瘦喝起白酒可以把 180 斤老王喝倒。 等效剂量换算是否可行? 降压药物种类繁多,但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点:即同一种药物,其起效的剂量「药物个体差异」不大;不同种类药物,在不同个体身上,「患者个体差异」甚大。 药物个体差异:以硝苯地平为例,其常用的剂量是 10 mg,这一剂量已可以体现较好的降压作用。无论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若无禁忌证,服药后其降压作用就会慢慢显露。当效果不佳时,每天可增加至 30 mg。 10~30 mg 都是硝苯地平的有效和安全剂量窗口;这就是所谓的「药物个体差异」不大。正是因为其有效和安全剂量窗口差异不大,所以药物不可能无限制加量,因为剂量的加倍,其正作用力不会加倍,但副作用却会随之增加。 患者个体差异:指的是具体患者对某一种降压药物的反应性不同。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就是这个道理。有些人服用厄贝沙坦 150 mg 血压居高不下,但换用氨氯地平 2.5 mg 可能就会带来血压的显著下降。这种个体差异的不同,正是高血压个体化用药的重要原因之一。 基于高血压药物以上两个特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缬沙坦 80 mg 与厄贝沙坦 150 mg,他们之间的药物剂量是相同的,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制备药品时的淀粉含量不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实际上我们开具医嘱和处方时,所列举的剂量指的是「药物剂量」,而不是「药物与淀粉的共同重量」。 (2)与糖皮质激素不同,不同降压药物的作用机制不同、有效及安全剂量不同、服用药物后的个体反应不同,所以不同药物之间并不存在等效剂量换算关系。或许在某一个体身上,多种降压药物的降压效果类似,但并不表示他们之间是可以换算的。 (3)众多高血压药物临床试验中,常常出现两种、两类药物之间的对比;虽然这些研究都会有实验组与对照组的降压效力对比,如某一研究可能提示硝苯地平降压效果优于氨氯地平,但这种作用力对比不能折算成等效剂量换算公式。换言之,将这两类药物换一种研究对象、换一组研究人群,可能就会有新的效力对比结果。 (4)糖皮质激素可以进行等效换算,是因为他们本身是同一类,甚至彼此间可以转换,而且他们不存在「患者个体差异」。降压药物种类繁多,即便同一类的,作用靶点、持续时间、半衰期等均不可以同日而语。 (5)临床常用的降压药剂量既是其有效剂量,也是其安全剂量。但某一种药物降压效果有限的时候,将其剂量翻倍,可能并不能带来作用力的倍增,但副作用却会随之提高。因此,高血压治疗强调联合用药,既保证药物间的协助作战,又能有效减少副作用。 (6)联合用药是高血压治疗中的重要秘籍,但与其他疾病相比,降压的选择确实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某药物没有使用一段时间后,我们无法确信它的疗效。这就好比寻找男女朋友,不去谈一段时间,是无法确认对方是否真爱。